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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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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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36g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834 |
国药准字Z3402013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忌用。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茯苓、熟地黄、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炙黄芪、肉桂、炙甘草。 |
党参、白术(炒)、茯苓、熟地黄、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炙黄芪、肉桂、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浓缩丸;味甘而微辛。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气香,味甘而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