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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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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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9gx10丸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834 |
国药准字Z130212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
温补气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面色苍白,气短心悸,头晕自汗,体倦乏力,四肢不温,月经量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茯苓、熟地黄、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炙黄芪、肉桂、炙甘草。 |
本品成份为党参、白术(炒)、茯苓、熟地黄、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炙黄芪、肉桂、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浓缩丸;味甘而微辛。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水蜜丸,气香,味甘而微辛。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忌用。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外感风寒、风热,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4.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5.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赤石脂或其制剂。 6.身体壮实不虚者忌服。 7.本品中有肉桂,属温热药,因此有实热者忌用。 8.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9.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0.服药期间出现口干,便干,舌红,苔黄等证应去医院就诊。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