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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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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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20片 |
150mg*6片 |
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87 |
国药准字H20100090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藓、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上下呼吸道感染:咽、扁桃体炎、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 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副睾炎、尿道炎、子宫内膜炎; 3.胆道感染; 4.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肠炎; 5.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胞性痤疮)、疖、痈、丹毒; 6.眼、耳、鼻、口腔感染:眼睑炎、睑板腺炎、泪囊炎、外耳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牙周炎; 7.其它:乳腺炎、外伤及手术伤口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口服,成人一日0.3~0.45g(2~3片),2~3次服用。严重感染者一日0.6g(4片),分2~3次服用。 |
副作用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 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 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1.过敏反应:发热、呼吸困难、浮肿、间质性肺炎、光敏症、皮疹、皮肤瘙痒、嗜酸性细胞增多。 2.消化系统反应:恶心、呕吐、纳差、腹泻。 3.头痛、失眠、疲倦、痉挛、血小板减少。 4.偶可发生急性肾功能不全、粒细胞缺乏症、假膜性肠炎、低血糖、肝功能异常。 |
禁忌 |
妊娠妇女;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 化学名称: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分子式:C20H28O2 分子量:300.4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苯磺酸妥舒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itB1、VitB6等同服,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并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6.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