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A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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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维A酸片

注射用胸腺肽

规格

10mg

20mg
生产企业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494

国药准字H20003484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用于治疗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及肿瘤的辅助治疗。包括:

1.各型重症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迁延性肝炎及肝硬化等;

2.带状疱疹、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等;

3.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结核、预防上呼吸道感染等;

4.各种恶性肿瘤前期及化疗,放疗结合并用;

5.红斑狼疮、风湿性及类风湿性疾病、强直性脊柱炎、格林巴利综合症等;

6.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小板减少症等;

7.病毒性角膜炎、病毒性结膜炎、过敏性鼻炎等;

8.老年性早衰、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

9.多发性疖肿及面部皮肤痤疮等,银屑病、扁平苔藓、鳞状细胞癌及上皮角化症等;

10.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症等。

用法用量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2ml灭菌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20-8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

常用肌内注射,剂量视儿童年龄、体重和病情而定。如对胸腺发育不全症患儿,每天1mg/kg,症状改善后,

改维持量为每周1mg/kg,可长期应用作替代性治疗,治疗8个月至12岁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每隔日1次,每

次5mg,1个月后改为1周2次,每次5mg。治疗期间如遇发热、呼吸道感染,在抗细菌抗病毒治疗的同时疗程继

续,3个月为1疗程,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 、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 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1、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成分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 7-二甲基-9-(2, 6, 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α1及其他小分子多肽。配有甘露醇和亚硫酸氢钠制成的冻干品。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冻干品。

注意事项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1. 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

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2. 本品溶解后,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止使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