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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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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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3.75mg |
0.05 |
生产企业 |
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218 |
国药准字H440207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用于寻常痤疮。 |
用法用量 |
部外用。洗净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晚睡前1次。 |
洗净患处,轻轻揩干,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用药后局部可有轻度痒感或烧灼感,也可发生轻度红斑、脱皮和皮肤干燥等。偶有接触性皮炎发生。 |
禁忌 |
妊娠妇女;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
皮肤有急性炎症及破溃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全反式维A酸。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环己烯)-2,4,6,11全反式壬四烯酸。 |
过氧苯甲酰。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的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远离眼部。2不宜使用于皮肤皱折部位。3用药期间勿用其它可导致皮肤刺激及破损的药物、化妆品或清洁剂,以免加重皮肤反应、导致药物吸收增加及引起系统不良反应。4日光可加重维A酸对皮肤的刺激导致维A酸分解,动物实验提示维A酸可增强紫外线致癌能力,因此本品最宜在晚间及睡前应用,治疗过程应避免日晒,或采用遮光措施。5本品不宜大面积应用,日用量不应超过20g。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避免接触毛发和织物,以免脱色。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