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柴胡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柴胡颗粒

小柴胡胶囊

规格

每袋装10g

每粒装0.4g
生产企业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105

国药准字Z20090882
说明
适应症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柴胡、半夏、黄芩、党参、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淀粉。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棕色至黑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