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柴胡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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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小柴胡颗粒

小柴胡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

每袋装10g;3g(无蔗糖)
生产企业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大千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3297

国药准字Z20026281
说明
适应症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柴胡、黄岑、姜半夏、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 味淡、微辛。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清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