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痰平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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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化痰平喘片

利巴韦林片

规格

12片x2

0.1g
生产企业

吉林恒星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3979

国药准字H10960157
说明
适应症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急、慢性气管炎,肺气肿,咳嗽痰多、胸满气喘。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1、用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禁忌

1、婴儿、新生儿禁用。 2、对盐酸异丙嗪以极其类似药品过敏者禁用。 3、对高空作业者、驾驶员、机械操作者,工作时间内禁用。 4、哺乳期妇女、孕妇和老年人慎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成分

南沙参、地龙、暴马子皮、百部、浮海石、黄芩、盐酸异丙嗪。

利巴韦林。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片;味微苦。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以关注。 1、本要含有盐酸异丙嗪,盐酸异丙嗪为组织胺‖1受体拮抗剂,常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37.5mg。 2、盐酸异丙嗪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困倦、思睡、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高剂量时易发生锥体外系症状;老年人用药多发生头晕、痴呆、精神错乱和低血压;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兴奋、失眠、心悸、头痛、耳鸣、视力模糊和排尿困难。过量时可发生运作笨拙,反应迟钝,震颤。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可增强抗胆碱药如阿托品的作用。(2)与镇静、催眠药、抗过敏药并用可增加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3)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水杨酸制剂和去甲万古霉素等耳毒性药同用时,耳毒性症状可被掩盖而不易发现。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妊娠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本品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