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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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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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3g |
30s*2板 |
生产企业 |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63 |
国药准字Z1502039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血热毒盛,小儿疮疖,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 |
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能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配毒症”本方指药物、食物、酒精等引起的肝中毒症状。如:药物中毒性肝炎,酒精肝,脂肪肝。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黄、芒硝、玄参、桔梗、甘草、金银花、青黛、黄连、连翘、龙胆、牛蒡子(炒)、水牛角浓缩粉、赤芍。 |
红花、麦冬、木香、诃子、川楝子、栀子、紫檀香、麝香、水牛角浓缩粉、牛黄、银朱、丁香、 莲子。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色水丸,除去包衣显浅棕色;气香,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