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舒康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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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舒康胶囊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规格

0.5g*12粒*3板

10袋
生产企业

青海益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5932

国药准字H14023630
说明
适应症

防治缺血缺氧引起的头痛、头晕、乏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高原反应及高原红细胞增多症、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等各型高原病及冠心病心肌缺血、慢性阻塞性肺疾患、脑动脉硬化、脑供血不足等心、脑、肺缺血缺氧性疾患。

藏医温升胃火,生精养血,养隆宁心。用于胃火衰败,隆血亏虚所致头晕,目眩,心悸气短,动辄喘乏,食少纳差,腰膝酸软,易于疲劳,以及高原反应见上述证候者。

中医健脾补肾,生精养血,益肺宁心。用于脾肾不足,精血亏虚所致头晕目眩,心悸气短,动辄喘乏,食少纳差,腰膝酸软,易于疲劳,以及高原反应,高原红细胞增多症见上述证候者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2~3岁 12~14公斤 0.5~1袋/次; 4~6岁 16~20公斤 1~1.5袋/次; 7~9岁 22~26公斤 1.5~2袋/次; 10~12岁 28~32公斤 2~2.5袋/次; 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手参、甘青青兰、红景天、烈香杜鹃、黄柏、甘草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

性状

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后甜。

本品为淡橙黄色颗粒。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