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5g |
0.25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38 |
国药准字H23020092 |
说明 | ||
适应症 |
1.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的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2.慢性痛风者,痛风石。 3.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 |
(1)高尿酸血症伴慢性痛风性关节炎及痛风石,但必须①肾小球滤过滤大于50~60ml/分钟;②无肾结石或肾结石史;③非酸性尿;④不服用水杨酸类药物者。(2)作为抗生素治疗的辅助用药,与青霉素、氨苄西林、苯唑西林、邻氯西林、萘夫西林(nafcillin)等抗生素同用时,可抑制这些抗生素的排出,提高血药浓度并能维持较长时间。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50mg(一粒)。 |
口服。(1)慢性痛风的高尿酸血症:成人一次0.25g,一日2次,一周后可增至一次0.5g,一日2次。(2)增强青霉素类的作用:成人一次0.5g,一日4次。2~14岁或体重在50kg以下儿童,首剂按体重0.025g/kg或按体表面积0.7g/m2,以后每次0.01g/kg或0.3g/m2,一日4次。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可能会引起消化功能失调,如上腹痛、恶心、腹泻,很少因此而停药,饭后用药可减轻或避免消化系统的副作用。 2.皮疹:一般为丘疹样红斑、湿疹或痒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 3.罕见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骨髓抑制,主要发生在肾功能不全病人中,如发生此类不良反应,均应考虑停药。 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上述不良反应一般在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 |
1.胃肠道症状如恶心或呕吐等,见于约5%的服用者。偶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能促进肾结石形成,应保证尿pH值6.0~6.5。大量饮水并同服碱化尿液的药物,以防肾结石。3.本品与磺胺出现交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皮肤瘙痒及发热等,但少见。4.偶引起白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及肝坏死等少见不良反应。 |
禁忌 |
1.对本品及其辅料过敏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3.明显血细胞低下者。 4.哺乳期妇女。 |
1.对本品及磺胺类药过敏者。2.肾功能不全者。3.伴有肿瘤的高尿酸血症者,或使用细胞毒的抗癌药、放射治疗患者,均不宜使用本品,因可引起急性肾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别嘌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磺舒,其化学名为对-[(二丙氨基)磺酰基]苯甲酸。分子式:C13H19NO4S分子量:285.36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淡黄色球型微粒。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控制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不能作为抗炎药使用。因为本品促使尿酸结晶重新溶解时可再次诱发并加重关节炎急性期症状。 2.本品必须在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炎症症状消失后(一般在发作后两周左右)方开始应用。 3.服药期间应多饮水,并使尿液呈中性或碱性以利尿酸排泄。 4.本品用于血尿酸和24小时尿尿酸过多,或有痛风石、或有泌尿系结石及不宜用促尿酸排出药者。 5.本品必须由小剂量开始,逐渐递增至有效量维持正常血尿酸和尿尿酸水平,以后逐渐减量,用最小有效量维持较长时间。 6.与排尿酸药合用可加强疗效。不宜与铁剂同服。 7.用药前及用药期间要定期检查血尿酸及24小时尿尿酸水平,以此作为调整药物剂量的依据。 |
1.下述人员不宜服用本品: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病史及肾结石等。2.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症状尚未控制时不用本品;如在本品治疗期间有急性发作,可继续应用原来的用量,同时给予秋水仙碱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3.服用本品时应保持摄入足量水分(日2500ml左右),防止形成肾结石,必要时同时服用碱化尿液的药物。4.治疗痛风性关节炎,如患者有轻度肾功能不全,而24小时尿酸排泄量又未超过700mg,一般每天剂量不超过2g。5.用本品期间不宜服水杨酸类制剂。6.定期检测血和尿pH值、肝肾功能及血尿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