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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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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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10袋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379 |
国药准字H1102234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E和维生素C缺乏引起的疾病,如坏血病以与种急慢性传染病或其它疾病的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也可用于过敏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以及皮肤色素沉着等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1片。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 |
成人一次1袋,一日1次。用水冲服或嚼服。 |
副作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每日用量1克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恶心呕吐、胃痉挛。 |
1.长期过量服用可引起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视力模糊、皮肤皲裂、唇炎、咽炎、腹泻、乳腺肿大以及乏力、血小板聚集及血栓形成。2.长期大量服用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维生素C |
本品每袋含维生素E100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 |
性状 |
片剂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具香味。 |
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应慎用:(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3)高草酸盐尿症(4)草酸盐沉积症(5)尿酸盐性肾结石(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7)血色病(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9)镰形红细胞贫血(10)糖尿病(因维生素C干扰血糖定量)。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应按推荐剂量服用。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