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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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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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30ml |
生产企业 |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294 |
国药准字Z2017406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性瘙痒性皮肤病,如湿疹和痱子。 |
活血祛风,除湿止痒。适用于缓解湿热血瘀所致的慢性湿疹,慢性皮炎,瘙痒病。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用时摇匀,取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一日2~3次,涂搽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0毫升含炉甘石150克、氧化锌50克、甘油50毫升。 |
苦参、蛇床子、百部、地肤子、威灵仙、当归、冰片,辅料为:甘油、丙二醇、氮酮、香精、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淡粉红色的混悬液,放置后能沉淀,但经振摇后,仍应成为均匀的混悬液。 |
液体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不宜用于有渗出液的皮肤。4.用时摇匀。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若不慎接触到以上部位,用大量冷水冲洗。皮肤破溃、有渗出、糜烂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或使用其他外用药类。5.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不适用于糖尿病、肾病、肝病及肿瘤所诱发的皮肤瘙痒。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