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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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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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每10丸重1.25g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西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477 |
国药准字Z4402004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性瘙痒性皮肤病,如荨麻疹和痱子 |
养血祛风,燥湿止痒。用于风湿热邪蕴于肌肤所致的瘾疹、风瘙痒,症见皮肤风团色红、时隐时现、瘙痒难忍,或皮肤瘙痒不止、皮肤干燥、无原发皮疹;慢性荨麻疹、皮肤瘙痒症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用时摇匀,取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口服。一次2.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每1000毫升含炉甘石150克、氧化锌50克、甘油50毫升,辅料为纯化水 |
本品乌梢蛇﹑蛇床子﹑人工牛黄﹑当归﹑牡丹皮﹑苦参﹑防风﹑苍术。 |
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的混悬液,放置后能沉淀,但经振摇后,仍应成为均匀的混悬液。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不宜用于有渗出液的皮肤4.用时摇匀。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疗效。2.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服药期间宜食清淡、易消化食物,忌食辛辣、油腻食物。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6.不宜滥用护肤、止痒的化妆品及外用药物。必需使用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时,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小儿使用本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减量服用。9.服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或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