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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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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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10mg |
生产企业 |
山东鲁西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477 |
国药准字H200521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性瘙痒性皮肤病,如荨麻疹和痱子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及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亦适用于缓解慢性荨麻疹、瘙痒性皮肤病及其他过敏性皮肤病的症状及体征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用时摇匀,取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口服。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2~12岁儿童: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1片(10毫克)。 体重≤30公斤:一日1次,一次半片(5毫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恶心、头晕、头痛、困倦、口干、乏力、偶见嗜睡,健忘及晨起面部支端水肿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具有过敏反应或特异体质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每1000毫升含炉甘石150克、氧化锌50克、甘油50毫升,辅料为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雷他定。化学名: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基[1.2-b]吡啶-11烯)-1-哌啶羧酸乙酯。分子式:C22H23ClN2O2。分子量:382.89。 |
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的混悬液,放置后能沉淀,但经振摇后,仍应成为均匀的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本品不宜用于有渗出液的皮肤4.用时摇匀。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 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 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 在作皮试前的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