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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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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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7g |
片芯重0.3克、每片重0.65克 |
生产企业 |
桂林维尔安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203 |
国药准字Z36020568 |
说明 | ||
适应症 |
宁心安神,健脾和胃。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神经衰弱。 |
滋阴清热、除烦安神。用于更年期出现的潮热汗出,眩晕,耳鸣,失眠,烦燥不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 |
地黄 泽泻 麦冬 熟地黄 玄参 茯苓 仙茅酒 磁石 牡丹皮 珍珠母 五味子 首乌藤 制何首乌 浮小麦 钩藤。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黑灰色,味甘。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眩晕症状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