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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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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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7g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桂林维尔安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203 |
国药准字Z22023891 |
说明 | ||
适应症 |
宁心安神,健脾和胃。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神经衰弱。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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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 |
柴胡,大枣,石菖蒲,姜半夏,炒白术,浮小麦,制远志,炙甘草,炒栀子,百合,胆南星,郁金,龙齿,炒酸枣仁,茯苓,当归。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腥,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