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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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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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青岛金峰制药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167 |
国药准字Z10940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痢。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尿路感染,急性菌疾,肠炎。 |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袋,一日4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半袋,一日3次;1~15岁每次半至1袋,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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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蒲公英、虎杖、北败酱、半枝莲。 |
金莲花、大青叶、石膏、知母、地黄、玄参、苦杏仁(炒)。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涩。 |
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