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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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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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100ml:0.15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制药厂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88 |
国药准字H109402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痢。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尿路感染,急性菌疾,肠炎。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ml,一日三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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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外感者禁服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蒲公英、虎杖、北败酱、半枝莲。 |
氢溴酸右美沙芬2g,蔗糖650g,防腐剂适量,调味剂适量,水。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涩。 |
本品为澄清的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