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4g |
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制药厂 |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88 |
国药准字H200007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痢。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尿路感染,急性菌疾,肠炎。 |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2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粒。6-12岁儿童每次1粒,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粒。 |
副作用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
禁忌 |
外感者禁服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成分 |
蒲公英、虎杖、北败酱、半枝莲。 |
本品每粒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淀粉、5%淀粉浆。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涩。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痰量过多、哮喘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遵医嘱。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粒,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11.精神抑郁症不宜服用。 12.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13.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