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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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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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ml相当于饮片3.125g |
每支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915 |
国药准字Z1402119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痢。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扁桃体炎,尿路感染,急性菌痢,肠炎 |
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ml,一日3~4次;儿童酌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鹿茸草、白花蛇舌草、鸭跖草。 |
金银花、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至深棕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 微甜、苦。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