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首乌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制首乌颗粒

四物合剂

规格

每块重14克

10mg*30支
生产企业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神威药业(四川)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1020747

国药准字Z51022267
说明
适应症

补肝肾,益精血,乌须发,强筋骨。用于血虚萎黄,眩晕耳鸣,须发早白,腰膝酸软,肢体麻木。

养血调经。用于血虚所致的面色萎黄、头晕眼花、心悸气短及月经不调。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忌辛辣食物。

尚不明确

成分

制何首乌。

当归、川芎、白芍、熟地黄。辅料为:苯甲酸钠、蔗糖、水。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长方块,气香,味甜、微涩。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微苦、微甜。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时,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头晕、心悸气短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