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5g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河北万邦复临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012 |
国药准字Z15020245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惊安神,宽胸宁心。用于更年期综合征,神经衰弱。 |
调节“赫依”,安神止痛。用于心悸,失眠,精神失常,游走刺痛、强迫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更年期综合症、神经衰弱、癔病、学生自闭症、考前综合症、焦虑症、躁狂症等精神疾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13丸,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黄连、琥珀、石菖蒲、远志(制)、茯苓、丹参、甘草、红枣、小麦、磁石(煅)、珍珠母。 辅料为:滑石粉。 |
槟榔、沉香、肉豆蔻、丁香、木香、广枣、制草乌、干姜、荜茇、胡椒、紫硇砂、当归、葶苈子。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微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有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照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有文献报道酒能增加乌头类药物的毒性而易导致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