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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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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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毫升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江西心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475 |
国药准字Z620213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润肺祛痰,止咳定喘。用于伤风咳嗽,气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温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服。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紫菀、百部、麻黄、蒲公英、甘草。 |
桔梗、百部、苦杏仁、盐酸麻黄碱。辅料为:淀粉、糊精、枸橼酸钠、柠檬酸、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混悬液体;味甜而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略有苦杏仁臭。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