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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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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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包装7.5g |
生产企业 |
陕西德福康制药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1619 |
国药准字Z44020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
解表,平胃。用于伤风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流涕,喷嚏,喉痒咽痛,胸腹胀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冲服,一次1~2包(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紫菀、百部、麻黄、蒲公英、甘草。 |
本品青果(去核)、生姜、葱头(鲜)、紫苏叶。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混悬液体;味甜而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粉末;有姜葱刺激气。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