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鲁司特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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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孟鲁司特钠片

茚达格莫吸入粉雾剂(I)

规格

10mg(按C35H36ClNO3S计)

每盒内装10粒胶囊和1个药粉吸入器。 每盒内装30粒胶囊和1个药粉吸入器。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046

国药准字HJ20210033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15岁及15岁以上成人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15岁及15岁以上成人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本品适用于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和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联合维持治疗未能充分控制的成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用法用量

每日一次,每次一片(10mg)。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需要时服用。 同时患有哮喘和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 15岁及15岁以上患有哮喘和/或过敏性鼻炎的成人患者每日用药一次,每次10mg。 一般建议 以哮喘控制指标来评价治疗效果,本品的疗效在用药一天内即出现。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另服。应建议患者无论在哮喘控制还是恶化阶段都坚持服用。 老年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轻至中度肝损害的患者及不同性别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孟鲁司特钠片与其它哮喘治疗药物的关系 本品可加入患者现有的治疗方案中。 减少合并用药的剂量: 支气管扩张剂 单用支气管扩张剂不能有效控制的哮喘患者,可在治疗方案中加入本品,一旦有明显的临床疗效反应(一般出现在首剂用药后),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可将支气管扩张剂剂量减少。 吸入糖皮质激素 对接受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哮喘患者加用本品后,可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适当减少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应在医师指导下逐渐减量。某些患者可逐渐减量直至完全停用吸入糖皮质激素。但不应当用本品突然替代吸入糖皮质激素。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吸入一粒150/50/80μg 或150/50/160μg 胶囊的药物。本品最大推荐剂量为150/50/160μg ,每日一次。本品仅供经口吸入给药,本胶囊不得口服。

副作用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 15岁及15岁以上哮喘患者 已在大约 2600 名 15 岁及 15 岁以上的成年哮喘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在两项设计相似,安慰剂对照的为期 12 周的临床研究中,本品治疗组中与药物相关的发生率≥1%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是腹痛和头痛。但这些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 在临床研究中,累积已有544名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6个月、253名患者治疗1年、21名患者治疗2年。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1 口腔念珠菌病、口咽念珠菌病。

2 无症状性菌尿、菌尿症、膀胱炎、尿道炎、尿路感染、尿路病毒感染。

3 药疹、药物性超敏反应、超敏反应、皮疹、瘙痒性皮疹、荨麻疹。

4 血葡萄糖升高,高血糖症。

5 头痛、紧张性头痛。

6 窦性心动过速、室上性心动过速、心动过速。

7 吞咽痛、口咽不适、口咽疼痛、咽喉刺激。

8 慢性胃炎、肠炎、胃炎、胃肠炎、胃肠炎症。

9 口干、咽干。

10 药疹、皮疹、丘疹样皮疹、瘙痒性皮疹。

11 眼部瘙痒症、瘙痒症、生殖器瘙痒。

12 背痛、胸部肌肉骨骼疼痛、骨骼肌肉疼痛、肌痛、颈痛。

禁忌

对本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活性成份或者任何辅料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活性成份为醋酸茚达特罗、格隆溴铵和糠酸莫米松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异形薄膜衣片。

本品为透明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不应用本品突然替代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用糖皮质激素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urg-Strauss综合征——一种全身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全身糖皮质激素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本品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症状,包括需要短效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的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增加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以缓解症状显示病情控制不佳,应接受医生评估。

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可能发生哮喘相关不良事件和急性发作。若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后哮喘症状仍未得到控制或加重应要求患者继续接受治疗但需寻求医学建议。

患者不应在无医生指导的情况下停止使用本品治疗,因为停药后症状可能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