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清火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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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孕妇清火丸

齿痛消炎灵颗粒

规格

每100丸重6g

每袋装10克(无蔗糖)
生产企业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1604

国药准字Z20073291
说明
适应症

清火安胎。用于孕妇胎热口干,胸腹灼热,或口舌生疮咽喉燥痛或大便秘结,小便黄赤。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孕妇忌服。

成分

黄芩、知母、石斛、柴胡、地黄、薄荷、白芍、白术、甘草。

石膏、地黄、青皮、青黛、牡丹皮、细辛、白芷、防风、荆芥、甘草。辅料为:糊精。

性状

本品为丸剂。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