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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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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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0.2g |
每袋重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2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774 |
国药准字Z450223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化积、健脾止泻。用于发热咳嗽,口臭舌干,消化有良,呕吐腹泻,腹胀腹痛,大便秘结。 |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初生婴儿至2岁一次0.2克,三至五岁一次0.4克,一日1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甘草、天花粉、苦杏仁(炒)、天南星(制)、薄荷叶、黄芩、山楂、茯苓、六神曲(麸炒)、麦芽(炒)、陈皮、广藿香、厚朴(姜制)、猪苓、槟榔、防风、天竺黄、琥珀、朱砂、巴豆霜。 |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 |
性状 |
本品为深黄色的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毒、剧药,不可多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1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6.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