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0.2g |
24s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金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774 |
国药准字Z450210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化积、健脾止泻。用于发热咳嗽,口臭舌干,消化有良,呕吐腹泻,腹胀腹痛,大便秘结。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发热,恶寒,头痛咳嗽,咽喉疼痛及扁桃体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初生婴儿至2岁一次0.2克,三至五岁一次0.4克,一日1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甘草、天花粉、苦杏仁(炒)、天南星(制)、薄荷叶、黄芩、山楂、茯苓、六神曲(麸炒)、麦芽(炒)、陈皮、广藿香、厚朴(姜制)、猪苓、槟榔、防风、天竺黄、琥珀、朱砂、巴豆霜。 |
金盏银盘、三叉苦、菊花、桑叶、野菊、五指柑、翠云草、山芝麻、岗梅、薄荷油。 |
性状 |
本品为深黄色的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本品含毒、剧药,不可多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