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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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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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10袋 |
10ml*18支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47 |
国药准字H2009032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促进血红蛋白合成、改善缺铁性贫血、促进营养物质的吸收。用于锌铁钙缺乏引起的各种疾病,治疗及预防佝偻病,小儿免疫力低下,经常感冒发烧、消化不良、腹泻、个矮、智力发育迟缓。补充妇女孕期、哺乳期锌铁钙需要的增加以及治疗缺铁贫血、腰腿疼痛、易骨折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日3次,一次1支;1~10岁:一日2次,一次1支;6~12个月:一日1支;6个月以下一日半支。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铁剂口服后均有收敛性,服后常有轻度恶心、胃部或腹部疼痛,多与剂量有关,轻度腹泻或便秘也很常见。2.锌剂有胃肠道剌激性,口服可有轻度恶心、呕吐和便秘。3.钙剂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可有暖气,便秘、腹部不适。4.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钙血症和肾结石,易发生于长期或大量服用或患有肾功能损害时,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腹痛、肌肉软弱无力、心律失常、意识模糊、高血压以及骨石灰沉着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含铁血黄素沉着症及不伴缺铁的其他贫血患者禁用复方锌铁钙口服溶液。2、血色病患者禁用。3、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4、铁过敏者禁用。5、进行或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6、高钙血症、高钙尿症患者禁用。7、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患者禁用。8、类肉瘤病(可加重高钙血症)患者禁用。9、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葡萄糖酸亚铁、葡萄糖酸锌)、葡萄糖酸钙、维生素B2。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细颗粒;气香,味甜、咸,微苦。 |
本品为黄色至橘黄色液体,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该药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该药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按推荐的剂量服用,不可过量服用复方锌铁钙口服溶液。2.下列情况应慎用铁剂:(1)酒精中毒;(2)肝炎;(3)急性感染;(4)肠道炎症如肠炎、结肠炎、息室炎及溃疡性结肠炎;(5)胰腺炎;(6)消化性溃疡。 3.使用铁剂期间应定期作下列检查,以观察治疗反应:(1)血红蛋白测定;(2)网织红细胞计数;(3)血清铁蛋白及血清铁测定。应在确诊为缺锌症时服用,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铁剂可使血清结合转铁蛋白或铁蛋白增高,大便隐血试验阳性;前者易导致漏诊,后者则与上消化道出血相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