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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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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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10袋 |
5mg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47 |
国药准字H4102114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镇吐药。本品主要用于: 1. 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 2. 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 3. 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 4. 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给药: 成人常用量。 (1) 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 (2) 成人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5mg/kg。 小儿常用量。 (1) 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 (2) 小儿总剂量每日不得超过0.1mg/kg。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1. 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 2. 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 3. 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 4. 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甲氧氯普胺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细颗粒;气香,味甜、咸,微苦。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该药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该药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