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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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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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10袋 |
5mg*100片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47 |
国药准字H120201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镇吐药。主要用于①各种病因所致恶心、呕吐、嗳气、消化不良、胃部胀满、胃酸过多等症状的对症治疗;②反流性食管炎、胆汁反流性胃炎、功能性胃滞留、胃下垂等;③残胃排空延迟症、迷走神经切除后胃排空延缓;④糖尿病性胃轻瘫﹑尿毒症﹑硬皮病等胶原疾患所致胃排空障碍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用于糖尿病性胃排空功能障碍患者,于症状出现前30分钟口服10mg;或于餐前及睡前服5~10mg,每日4次。成人总剂量不得超过0.5mg/kg/日。小儿:5~14岁每次用2.5~5mg,每日3次,餐前30分钟服,宜短期服用。小儿总剂量不得超过0.1mg/kg/日。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昏睡、烦燥不安、疲怠无力;2.少见的反应有:乳腺肿痛、恶心、便秘、皮疹、腹泻、睡眠障碍、眩晕、严重口渴、头痛、容易激动;3.用药期间出现乳汁增多,由于催乳素的刺激所致;4.大剂量长期应用可能因阻断多巴胺受体,使胆碱能受体相对亢进而导致锥体外系反应(特别是年轻人),可出现肌震颤、发音困难、共济失调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下列情况禁用:1.对普鲁卡因或普鲁卡因胺过敏者;2.癫痫发作的频率与严重性均可因用药而增加;3.胃肠道出血、机械性肠梗阻或穿孔,可因用药使胃肠道的动力增加,病情加重;4.嗜铬细胞瘤可因用药出现高血压危象;5.不可用于因行化疗和放疗而呕吐的乳癌患者。下列情况慎用:1.肝功能衰竭时,丧失了与蛋白结合的能力;2.肾衰,即重症慢性肾功能衰竭使锥体外系反应危险性增加,用量应减少。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甲氧氯普胺。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细颗粒;气香,味甜、咸,微苦。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该药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该药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醛固酮与血清催乳素浓度可因甲氧氯普胺的使用而升高;2.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剂量至少须减少60%,这类患者容易出现锥体外系症状;3.因本品可降低西咪替丁的口服生物利用度,若两药必须合用,间隔时间至少要1小时;4.本品遇光变成黄色或黄棕色后,毒性增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