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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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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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10袋 |
每片重0.4g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47 |
国药准字Z2005341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胃脘疼痛,胸腹胀满,呕吐酸水,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乌药、郁金、香附(制〕、青皮、乳香(制)、没药(制)、五灵脂姜、八角茴香、白芍(炒)、木香、丁香、肉桂,辅料为: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细颗粒;气香,味甜、咸,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片,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该药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该药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急躁易怒,头晕血压高。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好转或有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