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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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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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10袋 |
每袋装3g;每瓶装18g;每瓶装30g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947 |
国药准字Z3502062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养脾健胃,开郁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水土不服引起的消化不良,饮食积滞,脘腹胀满,嗳气吞酸,腹泻,食欲不振,面黄肌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5克,一日2~3次,饭前或空腹时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党参、白术、山药、茯苓、陈皮(制)、肉桂、薏苡仁、砂仁、莲子、老范志万应神曲、麦芽、丁香、甘草、山橘干。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的细颗粒;气香,味甜、咸,微苦。 |
本品为浅棕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辛、甘。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该药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3.服用该药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不适用于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头晕等。4.哺乳期妇女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