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5g*10袋 |
15g*6袋 |
生产企业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1744 |
国药准字Z510200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痛腹泻。 |
止咳祛痰、消食化滞、活血散瘀。用于咳嗽痰多,消化不良,食积腹胀,跌扑瘀肿。 |
用法用量 |
口服。1至3岁一次1.5~3克,周岁以内一次0.7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克(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详见说明书。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沙棘。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6.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咳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来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