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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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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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0.5g |
9gx10丸/盒 |
生产企业 |
江苏颐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594 |
国药准字Z13020709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辅料为赋形剂蜂蜜、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或褐色的大蜜丸;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