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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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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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0.5g |
每丸重0.22克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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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640 |
Z201600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痛腹泻。 |
化滞止泻,用于饮食不节或水土不服引致的成人及小儿腹泻,属于湿热、食滞证者。症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每日3次,饭后服用。成人,每次3粒;11岁至14岁,每次2粒;8岁至10岁,每次1.5粒;5岁至7岁,每次1粒。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通过实施临床验证结果得知本产品未发现任何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本产品并无任何禁忌事项。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木馏油、阿仙粉、黄柏粉、甘草粉、陈皮粉。辅料为羟甲基纤维素钙、甘油、谁、桂皮粉。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黑棕色稍软的丸剂,气特异,有灼舌感。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6.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未满五周岁的小儿不宜服用,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保管、贮存与处理上的注意 (1)服用后请拧紧瓶盖,并保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 (2)为保证药效,避免误用,请勿将药丸换置于其他容器中。 (3)本药若误附着在皮肤时可用香皂与温水冲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