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0.5g |
90ml/瓶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640 |
国药准字Z4202061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痛腹泻。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治疗小儿单纯性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及消化不良引起的腹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一至五岁一次3-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10-15毫升,周岁以内酌减,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白术(炒)、六神曲(炒)、山楂、稻芽(炒)、麦芽(炒)、枳壳(炒)。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6.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节制饮食,不要偏食。 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向医师咨询。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儿用量可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