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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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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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0.5g |
6gx10袋/盒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640 |
国药准字Z140206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痛腹泻。 |
消食导滞,行气泻水。 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6.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不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不适用于脾胃虚弱者,表现为身倦乏力,脘腹胀满,精神不振,嗜卧,面色萎黄不华、便溏。 4.不适用于老年性便秘。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本品不宜久服,服用三天无效应到医院就诊。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药品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1.如正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