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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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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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0.5g |
0.5gx10片x4板/盒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儿童大药厂(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925 |
国药准字Z2005527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可以咀嚼。成人一次4-6片,儿童二岁至四岁一次2片,五岁至八岁一次3片,九岁至十四岁一次4片;一日三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太子参、陈皮、山药、炒麦芽、山楂。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片或薄膜衣片,也可为异形片。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黄;气微香,味微甜、酸。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