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袋)装0.5g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台州南峰药业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785 |
国药准字Z15021588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健脾消积,温中散寒。用于脾胃寒湿,胸胁胀满,恶呃痞满,消化不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石榴,红花,肉桂,芫荽果,寒水石(热制),栀子,荜茇,光明盐,白豆蔻,干姜,诃子,肉豆蔻,草果,木香.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服用。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者慎用。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