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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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娃娃宁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规格

每袋重0.5g

100ml:2.4g
生产企业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5775

国药准字H20103611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惊,祛风止搐。用于感冒发热,惊风痉挛,呕吐,绿便,脾胃虚弱等。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六个月~一周岁,一次1袋,六个月以下小儿酌减,一日2~3次。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白术、天竺黄、茯苓、僵蚕、钩藤、甘草、薄荷、朱砂、党参、琥珀。

对乙酰氨基酚,化学名称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

性状

本品为黄褐色的粉末;气香。

本品为玫瑰红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而微苦。

注意事项

忌食辛辣物。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