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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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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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2丸重约1g。 每袋装6g(每20丸重0.2g)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57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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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薄荷、生姜、甘草(蜜炙),辅料为饴糖。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水丸或为黑棕色的水丸,味甜。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