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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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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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2丸重约1g。 每袋装6g(每20丸重0.2g) |
每片重0.4g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57 |
国药准字Z20090668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 |
舒肝,理气,活血。用于肝气不舒所致的胸胁胀 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乳房胀痛或伴见颜面黄褐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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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薄荷、生姜、甘草(蜜炙),辅料为饴糖。 |
当归、白芍、白术、茯苓、红花、皂角剌、竹叶柴胡、薄荷、甘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水丸或为黑棕色的水丸,味甜。 |
本品为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至黑褐色,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肝肾阴虚,气滞不运所致的胸胁疼痛,胸腹胀满,咽喉干 燥,舌无津液者慎用。 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