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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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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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10g |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518 |
国药准字Z22024451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 |
温肾健脾,活血调经。用于脾肾阳虚、瘀血阻滞所致的月经不调、闭经、痛经、不孕,症见月经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经小腹冷痛、经水日久不行、久不受孕、腰膝冷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g,一日2次,自月经周期第五天起连服20天;无周期者每月连服20天,连服三个月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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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阴虚火旺.月经量过多者不宜服用。 |
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薄荷、生姜、甘草(蜜炙),辅料为饴糖。 |
鹿茸(去毛)、淫羊藿(炙)、黄芪等。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水丸或为黑棕色的水丸,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阴虚火旺.月经量过多者不宜服用。 2、尚无本药品对子代安全性研究资料。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