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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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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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518 |
国药准字Z15021216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 |
益气养血,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提前、月经错后、月经量多、神疲乏力、行经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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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薄荷、生姜、甘草(蜜炙),辅料为饴糖。 |
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肉桂、益母草、香附(醋制)、延胡索(醋制)、阿胶、鹿角霜、白术(炒)、甘草等19味。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水丸或为黑棕色的水丸,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棕色的水蜜丸;气芳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月经量多者,服药后经量不减,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