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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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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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5g | |
生产企业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842 |
国药准字Z20050568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气不舒所致月经不调,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 |
补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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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薄荷、生姜、甘草(蜜炙),辅料为饴糖。 |
当归、大红袍、益母草、党参、泽兰、川芎、香附(炒)。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水丸或为黑棕色的水丸,味甜。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麻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5.如有生育要求,服药期间应避孕,或月经来潮后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