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8丸相当于原药材3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541 |
国药准字B20020556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健脾益气,解郁调神。用于慢性疲劳综合症证属肝郁脾虚型,可改善倦怠乏力,思维迟钝,头晕胀痛,烦躁易怒,失眠健忘,咽喉疼痛,耳鸣目眩,食欲不振,肌肉关节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炙甘草、薄荷。 |
红参、柴胡、黄芪、郁金、栀子、香附、远志、川芎、胆南星、砂仁。辅料为蜂蜜、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亮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甜、辛、而后苦。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