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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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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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丸相当于原药材3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山海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541 |
国药准字Z20050101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疏肝健胃,解痉止痛,止血生肌。主治肝郁脾虚,肝胃不和型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症见胃脘胀痛,暖气吐酸,烦躁不食,腹胀便溏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如果感到不适要尽快告诉医师或药师。情况紧急可先停止使用,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2.目前尚未见不良反应得报道。 |
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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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炒)、茯苓、炙甘草、薄荷。 |
柴胡、党参、白芍、延胡索、白及、珍珠层粉、青黛、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亮黑色的浓缩丸;气微,味甜、辛、而后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病、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溃疡病出血较多者宜综合治疗。 6.若服用本品中,突然腹部剧痛难忍,按之加剧,腹如板状,属急腹症,须立即停药,去医院请外科会诊。 7.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酸性及刺激性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