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20丸重1g |
每粒装0.55g |
生产企业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083 |
国药准字Z20050568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
补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1次1袋(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姜炙)、薄荷、辅料为生姜。 |
当归、大红袍、益母草、党参、泽兰、川芎、香附(炒)。 |
性状 |
本品为丸剂。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麻涩。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脐腹胀痛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拿不到处。 |
1.忌食生冷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5.如有生育要求,服药期间应避孕,或月经来潮后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7.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